長江基建(1038)、港燈集團(006)及李嘉誠基金組成競投公司,以競投英國一項持牌供電業務,已向賣方交付要約,並獲授予專有權時期以完成建議交易,於專有權時期,賣方需與歐洲工會完成諮詢,才能接納要約,而競投公司亦要獲歐盟委員會確認毋須知會競爭主管機構之合併規管事宜,以及各自股東的批准建議交易方可落實,如條件未達成,競投方及賣方將為此承擔終止費用。
競投公司由長建佔40%,港燈佔40%,李嘉誠基金佔20%,要約代價約700億港元,所收購的目標於英格蘭之特定供電服務區的基建網絡從事供電服務,收購的目標是供電的電網資產,其業務亦包括按長期合約提供電力相關基建服務。
競投英電網有利
長建及港燈於此項收購的承擔各為280億元,文件未透露電網資產詳情、資金籌措及業務收益,英國對電力的經營有所管制,電網資產的經營應受若干法則管制。
於6月底,長建現金及存款99.28億元,借貸76.46億元,淨現金22.82億元,如協議收購,將要籌資181億元之譜,長建股東權益現為419.69億元。
港燈於6月底的現金及存款47.13億元,借貸137.48億元,淨借貸為90.35億元,股東權益515.67億元,為應付收購,將要籌資233億元。
對長建及港燈而言,收購電網資產都是龐大投資,於本港修訂管制計劃條款後,增加向外發展的信心。事實上,本港電力業已無較大發展需要,通告雖未提及投資收益,相信是有利。
未提及資金籌措方式,是值得注意,以兩者的實力來說,其借貸能力不應低估,但要考慮增加借貸後的債項負擔,如以股本融資(供股或批股),同樣可行,則要考慮對每股盈利的影響;而長建表示無股本融資需要,亦表示不影響繼續的可能收購。
收購消息對長建及港燈股價均有刺激,其中長建搶高後稍回跌,基本上收購對兩者均有利,但經過龐大收購後,勢必影響其他的發展,對兩股看好是合理,但期望不應過大,特別是長建,表現較為反覆。
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