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幣損毀可退回發鈔行

紙幣損毀可退回發鈔行

人民幣與港幣同樣是本港流通貨幣。讀者陳先生最近到銀行存入20,000元人民幣,當中七張100元紙幣表面有原子筆字迹,但無損確認紙幣的銀碼及真偽,惟銀行職員查驗後拒收,並建議他改到找換店或國內使用,他質疑此做法的合理性。

合理情況下可兌換

金融管理局指出,巿民如持有破損或被塗污的香港鈔票,應到紙幣上印有的發鈔銀行兌換,而本港發鈔銀行有中銀、渣打及滙豐銀行。銀行方面會視乎鈔票的破損程度,作出處理。如太殘破,銀行會先交回金庫進行真偽鑑定;若只屬筆迹及不太殘破,銀行可在合理情況下替客人兌換。
如紙幣為人民幣,清算行(即中銀香港)按既定程序及規則,由有參與人民幣業務的銀行,收回從巿民退回的破損人民幣鈔票。故此,建議讀者可嘗試到中銀要求兌換人民幣。
檔案編號:062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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