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生死,人人無能為力,只可「節節退讓」。
遇上天災人禍意外現場,希望救得一個得一個,心焦如焚的家人愛侶仍盼一線生機:「不管截肢失明癱瘓,只望保命出來就好,其他的以後再說……」
若是傷殘,不太嚴重已經感恩;若是從此起不來,他有一口氣,父母會終生照顧不求回報。
─活着,最重要。
但失蹤很多天了,動員數百人搜尋不果,明知凶多吉少,已有心理準備,只有一個要求:「屍體早日找到,安排後事好好上路。」
及後,找到屍體比找不到還幸運些安心些,即使悲痛欲絕,但亦收拾心情吁一口氣。所以最痛苦的,是擔憂那腐爛發脹或支離破碎的屍體不知流落何方?召魂無策。
固執地逃避的親人總堅持:「找不到屍體我不相信他死了!」
每次看到這些新聞,都看到世人是沒資格跟死神談條件求憐憫的。一定是退、退、退,還有等、等、等。直至接受現實。
原來折磨較少的,不過「生要見人,死要見屍」。
勸人珍惜生命,正因大家已沒能力把它延長了,何以千方百計把它縮短?傷透愛你的人的心?尋死者一了百了,痛苦遠不及認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