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蔡國權車禍自負兩成責

案件速遞
蔡國權車禍自負兩成責

【本報訊】創作徐小鳳主唱經典金曲《順流逆流》的本港創作歌手蔡國權,02年11月12日在內地乘友人駕駛的吉普車返港,駛經東莞廣深公路時,吉普車失控翻側,撞向鐵欄後衝落斜坡墮入水塘。蔡因車禍腦部重創,早前由妻代表控告肇事司機疏忽。高等法院法官昨裁定司機疏忽,須為事件承擔八成責任,惟蔡沒有佩戴安全帶亦有疏忽,須負兩成責任。
法官指原告未能證明被告陳華顯(肇事司機)超速,相信意外因爆胎所致,但被告未能證明有適當保養及檢查車胎。現年56歲的蔡國權,因腦部重創導致出現老人癡呆及創傷後柏金遜症,須乘坐輪椅,說話有障礙。法庭先就責任問題作判決,賠償額日後審理評定。據悉,估計蔡的索償額逾2,000萬元。
案件編號:HCPI10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