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狠批社區中心如兒童陷阱抹地比安全更重要 導致智障女外出遭非禮

官狠批社區中心如兒童陷阱
抹地比安全更重要 導致智障女外出遭非禮

【本報訊】智障女童放學後到附近社區中心自修溫習,其間因中心不准飲水而被迫獨自離去。六旬退休漢伺機拉走女童,對她上下其手,肆意非禮。退休漢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法官葉佐文狠批社區中心如同陷阱一樣,向家長發放錯誤訊息,以為可安心留下子女,卻把抹地看得較兒童安全更重要,要求控方將其憂慮轉告中心及社署跟進。
記者:陳曉薇

被告呂友辰(66歲)昨認罪後還柙。案情指,X就讀筲箕灣一小學四年級,有輕度智障。她習慣放學後,到附近的循道愛華村服務中心溫習。

66歲翁門外帶走智障女

今年2月某天放學後,她如常到中心,其間因中心不准飲水,她便走到門外,卻遭被告拉到中心後的休憩處上下其手非禮,並吻其臉。被告將她帶往耀東邨買糖果後叫她離去,X雖受驚,但無告訴別人。
X母同年4月得悉事件,母女翌月底逛街時巧遇被告,兩人報警拘捕被告。他其後辯稱,案發日帶同5至6歲的男孫到中心,其間X走近拉住他,他意外摸到對方的胸及下體,他已知錯帶走男孫,X繼續跟着他,他才買糖打發X。事後他已不再去中心,避見X,亦想勸X父母不要再獨留X在中心。

官候精神報告下月判刑

法官嚴斥中心任人自出自入,毫無監管,又不准在內飲水,安排極不恰當,對兒童來說是個危險的地方,不比公園安全,如同陷阱一樣,向家長發放錯誤訊息,以為可以安心留下子女,卻把抹地看得較兒童安全更重要。法官強調關注事件,要求控方將其憂慮轉告中心及社署跟進。據了解,X就讀正常小學,成績較遜,有情緒問題。
辯方求情指,被告過往有15次案底,但無類同,他06年因癌症動手術,導致右腳不良於行,亦曾中風,現已感後悔。
法官質疑正常人不會忽然對非禮感興趣,懷疑他有偏差的思想,故先待取得被告精神報告及事主的創傷報告,押後至下月30日判刑。案件編號:DCCC680/10

社區中心准飲水禁進食

【本報訊】位於筲箕灣耀東邨耀華樓地下的循道愛華村服務中心,規模雖不算大,設備尚算完善,除設有活動室及自修室供青少年使用,亦設置電腦及雜誌架,為區內居民提供消遣的空間。現正進行裝修的中心內設置十多部閉路電視,以供大門口接待處的職員監察中心內情況。
中心職員昨向本報強調,中心只禁止使用者在內進食,但准飲水,認為法庭所獲資訊,未必準確。
職員表示,中心在女童遇襲後從其母親得悉事件,對女童受傷害感到不幸,幸而被告已落網,事件圓滿解決。職員重申,每個社區中心均有不同的規條及安排,他們會在正式收到法庭通知後,跟進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