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賣二手色情刊物及影碟的76歲男子,向社署訛稱沒有工作,於過去25年騙綜援金逾33萬元,社署接獲匿名信投訴,揭發他當小販,又曾分租檔位賺錢。被告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還柙至8月18日判刑。
被告梁松基為聾啞人士,有4次賭博案底。案情指他於85年1月至09月4月間,共騙取綜援金335,369.8元。
靠傷殘津貼還欠款
律師求情稱,被告患支氣管炎及腸道疾病,他並非將綜援金花在奢侈生活,他過往有數段男女關係,曾供養多名同居女友,及數年前離婚的妻子,目前要照顧60歲現任妻子及內地的繼子。
被告將傷殘津貼扣除欠款,估計要分200多期攤還,相信有生之年也還不清。他現靠手推車賣書維生,至多每日收入數十元,已知錯求輕判。
事發後被告表示沒能力還款,獲社署發放每月1,280元傷殘津貼,作為分期攤還騙款。裁判官李家齊質疑,被告當年申請綜援金,有否包含現時的傷殘津貼,控方下次將遞交被告獲發綜援金及租檔位等資料。
社署發言人表示,社署為確保公共資源能有效地運用,必須向多領款項的受助人追討款項。該署會評估有關人士的經濟狀況及還款能力,若其收入及儲蓄不足以償還,則扣除有關津貼是可行的還款方案。
案件編號:TWCC22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