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跌傷管理疏忽須負責

商場跌傷管理疏忽須負責

兩位長者在商場跌傷提出索償,一宗正在審批,另一宗則被拒賠償。保險業內人士指出,大部份商場均購有公眾責任保險,市民在商場內意外受傷,應即通知管理公司及求醫,如因管理疏失所致,可按保險條款索償。惟本港並未強制商場購買公眾責任保險,受傷存在索償風險。

個案一:疑扶手帶突停老婦跌傷

袁女士的82歲母親7月1日獨自在大埔廣福邨商場平台乘搭扶手電梯上二樓時,突然滾落,致頭部及雙手雙膝受傷,即時由商場保安員電召救護車送往附近公立醫院診治,住院至今。袁女士說:「領匯第二日聯絡我,話其中一邊扶手帶突然唔郁,我媽先碌落電梯。點知兩、三日後我再聯絡領匯問索償嘅程序,職員又突然話,當時冇人見到我媽係由電梯碌落嚟!領匯收到我哋嘅索償申請之後,冇再交代進展。」
領匯回覆,事主已正式提出索償,該公司已向所屬保險公司申報,現正調查,故未能提供相關資料。

個案二:燈光昏暗老漢絆倒昏迷

池小姐的73歲父親則於今年4月2日清晨,到中港城碼頭準備隨團外遊,當登上該商場地下往上層的梯級時絆倒,致牙齒撞脫及昏倒,同行親友即時電召救護車將之送院,診斷其傷及頸椎,需於8月做手術,而治療牙齒及針灸等醫療費逾1萬元。她向商場管理公司索償,獲覆是其父不慎跌倒,故拒絕賠償。池小姐曾翻看閉路電視錄影帶,指該處照明不足,質疑拒賠不合理。
信和管業優勢回覆,經公證行調查後顯示並無管理上之疏忽,事發地點也無任何物件阻礙行人,保險公司已書面回覆池小姐。
檔案編號:0702037、0704017

應報警求醫拍照佐證

保險業界人士指出,本港雖無強制商場管理公司購買公眾責任保險,但大部份商場均有投保,意外受傷如證實因管理疏忽所致,管理公司須承擔責任。惟他指,「家仲有啲細規模商場冇買公眾責任保險,索償就存在更大風險。因為理賠責任落喺管理公司,一旦賠償金額過高,佢冇力承擔,事主就追唔到賠償」。
以袁母個案為例,如證實為扶手電梯機件故障引致意外,管理公司責無旁貸。池小姐則可了解管理公司有否列明商場照明開關時段;如屬開啟時段內但照明不足,或沒有相關列明,管理公司可能須承擔責任。「好似商場喺廁所豎立提防濕滑告示牌,或者喺玻璃圍欄貼咗唔好挨近嘅警告等,基本上盡咗警示責任,事後好難追」。他提醒市民,在公眾地方出意外,除即時通知管理公司及求醫外,有需要可報警及拍下環境、傷勢,方便日後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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