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金管局昨就人民幣業務新修訂協議下各業務運作及技術操作,與銀行界代表會晤,業界其中關注非貿易結算業務用途的企業換滙,可否向清算行中銀香港(2388)平盤;銀行界消息指出,清算行指不一定會為銀行的資金需要作出平盤,金管局則稱,銀行可按自身承受風險能力在銀行間進行平盤。
金管局:銀行間可進行平盤
在新修訂協議下,企業在港兌換人民幣,不再受限於貿易結算需求內,他們可按自身需要兌換人民幣。面對可能出現的龐大兌換需求,銀行未必能提供足夠人民幣與企業兌換,就此銀行希望能與清算行進行平盤;然而,據與會人士消息指出,清算行不會就貿易結算及個人換滙以外的其他人民幣資金需求,進行平盤。
財資界人士相信,內地短期內不會放寬貿易結算以外的企業換滙平盤需求,原因是內地希望市場循序發展,不希望香港大舉抽走內地人民幣資金,內地亦期望本港自行運作及拓寬人民幣離岸市場,以察成效。該人士指出,業界積極尋找出路,例如可為自身的本港及海外(中國以外)客戶進行資金配對,即如有海外客戶有需要沽出人民幣,而本港客戶需要買入人民幣,銀行在當中可擔當配對角色,以壯大本港人民幣業務基礎。
銀行界代表昨與金管局兩位副總裁阮國恒(圖)及彭醒棠會面,對於銀行界關注本港能否建立人民幣可交收遠期合約(DeliverableForwards),消息指出,金管局表示,在法律及監管上均屬可行,然而進行相關交易,須向金管局披露風險管理事宜。人民幣支票在香港的跨行劃撥操作亦不受金額限制,但在內地以人民幣支票消費,則仍受限每天最多8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