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帝庭居居民黃小姐表示,屋苑附近橋洪路有一停車場,經常泊滿貨櫃車及重型車輛,深夜出入發出噪音,但她查閱規劃署的分區大綱圖,該處並非劃作停泊車輛,懷疑有人擅自更改土地用途。
規劃署回覆,根據屏山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上址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經派員實地調查,發現現場被用作停泊車輛,但未獲城市規劃委員會批予規劃許可,屬《城市規劃條例》下的違例發展,該署現正跟進並會採取適當的執行管制行動。
當局限令中止運作
該署表示,規劃事務監督可向違規人士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限令在指定限期前中止違規發展,如不遵照通知書的規定辦理即屬違法,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再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規劃署熱線:22315000
檔案編號:060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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