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來港工作僅一個月的年輕印傭疑遭非禮。其男僱主涉嫌藉詞替她洗頭,乘機脫去她的衣服,舔胸非禮。男僱主又疑不理女兒同在家中,在主人房內強迫印傭替其口交,揚言此舉能令她工作「做得好、做得耐」。任職巴士司機的男僱主否認兩項非禮罪,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受審。
記者:楊家樂
被告莫滿朝報稱巴士司機(51歲),昨由親友陪同出庭。22歲印尼籍女事主供稱,去年7月首次來港,在將軍澳富寧花園的被告寓所工作,照顧被告夫婦及兩名稚齡女兒。
去年8月22日下午,事主獨留家中。被告放工回家,突然衝入事主房間,邊撫摸她的髮絲,邊指摘她的頭髮很臭,要幫她洗頭。女事主婉拒,惟被告將她強拉入廁所,按下她的頭,灑水及以梘液冲洗兩次,又用毛巾替她抹乾。
被告隨即要求她脫衣,事主不從,但最終遭被告強行脫去上衣。她指被告不理她交叉雙手保護胸部,用手插入她的乳溝,「揸咗我個胸五分鐘」。
「飲咗啲白色嘢就做得耐」
稍後事主穿回衣服,被告欲脫她褲子不果,便拉她進主人房,把她壓在床上吻臉和唇,又「用條脷玩我個胸」。受辱約一個多小時後,事主掙脫。被告停手,但要求事主留下商討工作安排,又謂「唔使驚,做耐咗就okay」。
同月28日,被告的9歲長女與補習老師在房中補習。被告走進主人房,要求正執拾衣服的事主替他口交,更自行脫褲坐到床上,露出事主形容為「瞓緊覺」的陽具。
事主不肯,被告遂按着她的頭靠近其陽具,並豎起拇指謂:「你問吓你家姐(在港當女傭),如果你肯飲咗啲白色嘢,你做嘢就會做得好、做得耐」。事主不明所以,但無奈就範。被告射精在她身上,隨即光着下身往廁所清理。
事主指自己未婚,加上宗教關係,覺得被告所作所為「好核突」,但為免失去工作,一直啞忍。直至9月1日,被告夫婦責怪她工作表現欠佳,她覺得不能再忍,向胞姊投訴,即晚遭被告妻子趕走,四日後報警。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KTCC26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