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從事金融及投資致富的69歲男子鄢鴻偉,聲稱於99年遇上較他年輕廿載的內地寡婦張秀娟,旋即墮入愛河,在深圳同居。鄢深信女方承諾下嫁及照顧他終身,遂斥資在中港兩地購下三個共值160萬元物業,又墊支女方搞矯形內衣生意,更豪爽借錢予她的姊妹。兩人在三年多後分手,他於07年入稟高等法院向女方追討物業、十萬元藍寶石戒指及逾80萬元,昨被判敗訴。
法官昨指,不信二人有結婚協議,因原告遲遲未有婚期;而原告父親過世時,也沒邀被告出席喪禮。法官認為,原告買物業及出錢予被告搞生意,屬愛的饋贈。
案件編號:HCA15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