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踢爆新樓盤偷步賣力數6宗罪 建議交易資料24小時內上網

消委會踢爆新樓盤偷步賣
力數6宗罪 建議交易資料24小時內上網

【本報訊】9招12式生效近兩個月,但消費者委員會巡查19個新樓盤後發現,發展商與地產代理繼續以不良手法賣樓,包括偷步賣樓、參觀示範單位諸多限制、訛稱單位短缺、沒提供足夠售樓書與價單、價單資料不足、及虛報成交等六宗罪。消委會建議政府將物業交易資料在24小時內於網上更新,並引入獨立代表,協助建設商會處理投訴。
記者:黃偉駿

消委會於今年四月中至今年六月底,先後派人「放蛇」巡查10個發展商旗下19個私人住宅新盤,包括在六月一日落實9招12式後開售的三個樓花新盤。消委會住宅物業消費者問題工作小組主席何沛謙表示,有地產代理在單位開售前,向「放蛇」的消委會職員聲稱只須提供身份證副本及5%定金的銀行本票,便可為他們預留單位,但根據規定,地政總署在未向發展商發出售賣同意許可書之前,是不能發售或預留單位。

容許拍照諸多限制

發展商雖然已容許參觀者在示範單位度尺及拍照,但諸多限制,包括要求參觀者先放下100萬元銀行本票;暫時交出身份證,及填寫表格表示有意落定買樓。發展商又刻意安排單向人流參觀示範單位,買家被帶到下一間房後,竟不准返回之前地點再作詳細參觀。
多數售樓處職員都會向買家表示樓價勁升;一手樓嚴重短缺,以誤導買家匆匆入市。
此外,發展商又有意無意間,將售樓書與價單擺放在不方便的地點,未有於買家參觀示範單位前向他們派發;有個別示範單位在9招12式生效前,甚至只在售樓桌提供一份售樓書。
在部份樓盤中,地產代理只提供數個價格相若的「指定」單位價單資料,沒有高、低層價格;部份地產代理甚至「自製」價單,稱是方便買家參考。有部份地產代理提供聲稱已成交的單位,而在發展商的網頁中並未成交。

消委會提9項建議

消委會提出九項建議,包括仿照新加坡及北京,建立中央網站,將物業交易的資料在24小時內上載到網頁供買家參考,長遠做到適時更新,「好似上網買戲飛咁方便」。他認為可由政府負責或委託獨立機構營運網站,「唔好睇完個網,反而俾人誤導咗」。消委會主席張炳良說,「消九招」是第一炮,會陸續有來,強調不是干預自由市場運作。
地產建設商會副主席梁志堅表示會研究建議。運輸及房屋局表示,消委會建議跟政府目標一致,重申若9招12式成效未如理想,不排除立法規管。

消委會九項規管新樓銷售建議

‧發展商及地產代理不應發放非正式的「意向價」
‧應清楚界定「內部認購」的定義及可供認購單位的百分比上限
‧確保買家有足夠時間參觀示範單位,並避免設入場條件
‧地產代理不應在售樓處向買家派發未經授權的樓盤資料
‧建立網上物業市場資訊平台
‧在買家參觀示範單位前,須先向他們派發售樓書及價單
‧將樓盤單位交易的資料公佈時間差距,由現時五天縮短至24小時內,甚至實時公佈
‧於售樓處增設設施,方便買家即時查閱「物業市場資訊平台」
‧在地產建設商會處理投訴的初步篩選階段引入獨立代表
資料來源:消委會

兩房變四房 南灣成案例

【本報訊】在昨日記者會上,消委會住宅物業消費者問題工作小組主席何沛謙,不肯正面批評發展商做法,也沒有公開所巡查19個新盤的詳細名單。
何沛謙不點名引用新鴻基旗下新盤南灣做案例,指曾收到市民投訴,指地產代理向買家派發的平面圖,將兩房單位變做四房,跟發展商提供資料不同,造成資訊混亂,但不肯評論發展商有否提供資料予地產代理。
對於新地將示範單位設在中環國金二期,然後以受到現場柱位限制為理由,「被迫」將不准間房的主人房一分為二,他只回應「不評論個別個案」。

承建商聲稱依足9招12式

承建商今日在報章刊登廣告,強調南灣的示範單位依足9招12式,而且比政府要求做得更多,包括安排專人在場作講解,現場不斷播放錄音帶,及在現樓單位不存在的地方以鮮紅色區分,「完全沒有誤導買家之嫌」。聲明又重申,南灣的示範單位面積分別有1,998呎及2,545呎,但國金展場有多條大柱,故此無法不將單位分為兩部份,並聲稱將主人房一分為二,反而無法充份發揮南灣大房間的優越氣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