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文大學2007年通過中英雙語政策,中大學生李耀基指政策違反《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訂明以中文授課的原則,08年入稟提出訴訟被判敗訴,去年他向上訴庭上訴,昨判駁回。上訴庭指中大教務會有權決定教學語言。
「唔好盲目搞國際化」
上訴庭昨發出的判詞指出,「中大教務會獲授權制訂中大的語言政策,不受以中文為主要授課語言的限制;換言之,教務會有決定一種或多於一種主要授課語言的權力」。《條例》沒有規定校方必須以中文授課,中大在決定以雙語教學,已考慮相關因素。
中大回應稱,校方長期奉行雙語政策,07年10月教務會議所接納的雙語政策委員會建議,各學系可根據教學目標、科目性質及其他考慮,自行選擇最合適的授課語言,強調政策是以學生福祉為優先考慮,校方將繼續秉持雙語理念,為學生提供真正雙語學習環境。
李耀基稱會與律師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上訴至終審法院。他希望剛上任的新校長沈祖堯正視學生和校友對教學語言的關注,「唔好再堅持(前校長)劉遵義抑中揚英政策,唔好再盲目搞國際化,要維持中大傳統」。
案件編號:CACV9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