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官員首傳召作供非法集結案接受李柱銘盤問 答案如一被嘲壞唱機

中聯辦官員首傳召作供
非法集結案接受李柱銘盤問 答案如一被嘲壞唱機

【本報訊】支聯會五名常委及一名義工為爭取釋放內地異見人士劉曉波,去年聖誕節在中聯辦外示威,被控非法集結一案,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首次有中聯辦官員在本港法庭作供。控方傳召中聯辦一名處長出庭,面對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的提問,上至中聯辦在港的角色,下至保安問題,處長均以不變的答案作答,被李柱銘形容為「壞咗嘅唱機」。
記者:蔡曉楓

中聯辦行政財務部處長梁雄昨接受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盤問,李問梁從網頁看到中聯辦的角色是「聯繫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增進內地與香港之間的交往」,當中各界人士是否包括異見分子,梁指有其他部門專責,他只負責中聯辦物業及設施的保安。李柱銘再問他是否不獲授權回答這個問題,梁再說並非他的職責範圍,李又問他其上司是誰,是否可解答這問題時,梁重複地說「唔係我職責範圍」,李柱銘環繞這幾個問題問了近一小時,梁的答案也不變。

「唔係我職責範圍」

裁判官阮偉明見狀亦親自向梁雄查問誰是他的上司,梁說:「唔係我職責範圍,係內部架構,傳票只係傳召我出庭作證,將我嘅情況講出嚟」。李慨嘆梁不肯回答他的提問,其重複的答案猶如一部「壞咗嘅唱機」。李於是轉問梁有關其「職責」的保安問題,指中聯辦是否希望示威快速完成及和平進行,梁又以「唔係我職責範圍」作答,引來哄堂大笑。
梁雄解釋其職責只負責大樓的日常管理,由外判保安公司負責保安。李柱銘問他傾向待示威人士散去才清理現場,還是他們一面綁黃絲帶便一面剪斷,梁指是由合約保安公司負責,但合約並無寫明執行的細節。至於裁判官問他會否認為示威者的行為具挑釁性,他以不在現場為由,只從電視新聞看到當日情況,不作正面回答,但他指在大樓範圍內,禁止示威者作出綁絲帶或貼標語等行為。

圖為被傳召出庭的中聯辦行政財務部處長梁雄。陸羽平攝

支聯會五常委遭控

支聯會五名常委李卓人、蔡耀昌、梁國華、梁國雄、李耀基及義工古思堯(年齡23至63歲),被控於去年12月25日在西區中聯辦外參與非法集結。案件押後至9月續審。
案件編號:ESCC1112/10

重大意義
中央駐港員工須遵港法

今次中聯辦官員首次被傳召到法庭作供,有法律界人士形容當中有重大意義,因為可以凸顯在「一國兩制」之下,就算是中央駐港機構員工,也要遵守香港法律,不能以屬中央機構人員為名,拒絕接受香港法例,日後若再有涉及中央駐港機構案件,就算涉及政治問題,他們也難有藉口,避開香港法庭審訊。

今次是一個好例子

有法律界人士形容,雖然今次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席聆訊的中聯辦人員,在庭上不肯回答任何有關中聯辦的問題,令人覺得他們仍以中央駐港人員身份自居,但最重要的是,他們始終是按香港法律要求,出席香港法庭審訊,並且要跟隨香港法院規則辦事,完全與一般市民無異,並無任何特權,體現《基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中央駐港機構及其人員,均須遵守香港法律的規定。
有政界人士希望今次是一個好例子,因為不排除日後可能再有涉及中聯辦或其他駐港機構案件,「到時可以用呢個例子,等佢哋冇得避開唔上庭接受香港律師盤問」,日後若果立法會要用權力及特權法,傳召中聯辦官員,他們更難找藉口逃避,拒絕接受立法會依法傳召作供。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