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本人從事資訊科技行業,須24小時輪班工作。在8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發出後,是否需要照常上班?
答:各行業不同職位的工作性質和要求各有不同,部份機構或行業的員工或須在惡劣天氣下如常上班,以維持正常服務,故法例並沒有規定颱風或暴雨下的工作安排。僱主與僱員應及早磋商,就有關的工作安排及應變措施達成共識。
在擬訂及執行有關工作安排時,應考慮的內容包括:僱員往返工作地點的安全、提早下班、訊號取消後的復工安排,以及遲到或缺勤的工資及津貼計算方法等。
勞工處印備指引
勞工處印製的《颱風或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提供實際指引及工作安排的樣本,供僱主和僱員參考,小冊子可在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索取,也可在勞工處網頁 http://www.labour.gov.hk下載。
勞工處熱線:2717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