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陳先生早前偕四名內地親友往海洋公園遊玩,抵達港鐵金鐘站交通交滙處時,被一名男子兜售海洋公園門票,「初時佢話每張230蚊,平正價20蚊,買得多仲可以平啲,話係團體票所以做到呢個價」,經討價還價後,陳以每張200元購買了五張,並獲對方安排七人車送到海洋公園,入場後才付費。
海洋公園表示非常關注事件,已交警方跟進,並強調門票在公園正門、大樹灣入口處、金鐘站629號城巴站、公園網上訂票系統及獲公園授權的經銷商發售,如市民發現有人在街上未經授權兜售,應報警及通知該園處理。
可判罰款2千元
目前海洋公園設有旅行社團體票、福利機構團體票及學生團體票,旅行社團體票只供註冊旅行社購買;福利機構團體票為本港的福利機構而設,申請機構必須為社署轄下的資助團體;本港幼稚園、小學及文法中學則可購買學生團體票,作為學校參觀活動用途。
警方表示,過去3年未收過同類投訴,正跟進陳先生個案。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規定,任何人在公眾通道或公眾娛樂場所入口大堂或引道,要約、展示或管有門票以供出售,或所出售的門票票價超過籌辦機構所定款額,即屬違法,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
檔案編號:0528014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2468
◆網上捐款: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donate◆各類表格: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forms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