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撕法團通告 爭執稱被壓胸林依麗涉虛報保安非禮

強撕法團通告 爭執稱被壓胸
林依麗涉虛報保安非禮

【本報訊】曾任保良局及仁濟醫院總理的林依麗,不滿住宅大廈張貼通告損其名聲,三度擅取管理處壁報板上的通告,又涉嫌虛報遭大廈男保安胸襲。林依麗與其地產公司同事否認盜竊等四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
記者:楊家樂

現年51歲的被告林依麗,昨在胸前扣上「起錨」及「收皮」兩個襟章。她聯同22歲男被告何家權在庭外示威,抗議警方濫權,又在庭上向裁判官羅德泉投訴:「用十四位警務人員告我,係咪浪費納稅人金錢呢?拉葉繼歡都係得三個差人。」惟裁判官指本港司法獨立,並非投訴對象,更揶揄她謂「呢啲係一般常識」。

為大廈維修問題入稟

控方案情指,案發於油麻地德成街富裕臺,林依麗曾是富裕臺B座一單位業主,今年1月初轉手後,旋即於3月再購入A座另一單位。林亦在大廈旁邊開設「家居地產」,與何同為地產顧問,經常帶客人入富裕臺睇樓,而林亦經常探訪一名男住客。
今年1月起,林就大廈維修問題,多次與保安、業主立案法團及裝修工人爭執,甚至報警及入稟土地審裁處。
1月24日,林在大廈地下大堂,指張貼在法團壁報板上的通告損害其聲譽,要求即時取下。當值保安陳偉光(53歲)指通告屬業主立案法團,不可拿走。林隨即報警,並在警員到場後,強行將通告撕下放進袋中。其後林指使何將另一張內容相似的通告取走。
陳偉光供稱於4月3日,林要求他重發大廈門匙卡,惟他以林早獲發門匙卡為由拒絕。林再要求陳出示保安證,他以林非公務人員為由拒絕。林隨即報警指陳沒有證件,並阻擋陳的去路,後更報警指遭陳以右胸及肩膀壓胸非禮。

保安員陳偉光,昨出庭作供。

警翻看片段後拘捕林

陳得知被屈非禮,即場抱怨「使唔使玩到咁大呀」。惟警員到場翻看現場閉路電視片段後,以虛報罪名拘捕林。控方又指,林於4月10日亦以法團壁報板上的通告侵犯大廈其他業主私隱為由,撕下通告。法團委員陳樂生供稱,壁報板上的通告無論誰人張貼,均屬法團所有。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17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