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先生一行五人早前到南丫島一酒家用膳,職員從魚缸選了一條聲稱有三斤的星斑,價錢約700元。店方將星斑起肉,切片後與其他配菜炒勻,上菜後他們感魚肉份量不足。
海關表示,根據《度量衡條例》規定,任何人在交易過程中,供應不足數量的貨物,即屬違法,最高可罰款2萬元及監禁6個月。就上述個案,海關已派員以顧客身份光顧上述酒家海鮮食品,量重確定售價後表露身份,重新用帶備的量重器具量度所購買的海鮮,並同時檢查商號的量重器具,發現酒家使用的電子磅及出售海鮮的重量準確,未有違反《度量衡條例》。
10宗海鮮呃秤罰款
至於烹調過程中涉及偷工減料問題,則視乎個別個案決定處理方法。
過去三年,海關共收到22宗懷疑食肆售賣不足重量食物的投訴,其中10間因售賣不足秤海鮮被檢控,被判罰款1,000至5,000元不等。如懷疑店舖使用不準確量重器具或「呃秤」,可致電海關24小時舉報熱線:25456182。檔案編號:0405019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2468
◆網上捐款: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donate◆各類表格: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forms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