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購輪椅過重疑貨不對辦

訂購輪椅過重疑貨不對辦

有肢體殘障人士透過醫療公司訂購輪椅後,質疑新輪椅的物料及重量與說明不符,幾經交涉及投訴,雖未能證明輪椅有問題,惟他因能力所限未能提起輪椅放置座駕內,變相得物無所用,十分無奈。有職業治療師指市面上有不少醫療公司出售輪椅等醫療用品,惟現時未有法例監管其入口或銷售等問題,如有爭拗難以追究或索償;他提醒市民選購前應先諮詢專業人士意見。

患小兒麻痹症的賴先生因沿用9年的輪椅損壞,有意購買另一部輪椅代步,經醫護界工作的友人提供一醫療公司的單張給他參考,他登入該公司網站瀏覽產品,並致電與職員聯絡,獲介紹一款鋁合金車架、重17千克、售3,800元的輪椅,他認為不錯,於是訂購。賴首天使用新輪椅上班,即懷疑輪椅貨不對辦,「提起時感覺好重,唔夠力將輪椅放入私家車內」,賴又懷疑輪椅材料並非鋁合金,與說明不符。

醫療儀器無法例規管

賴先生多次聯絡醫療公司要求跟進及退款,並向消委會及本報投訴,「好無助,唔知有咩途徑可以證明輪椅係咪有問題」。經本報轉介其投訴予海關跟進後,他說:「海關人員上門調查後,雖證實冇違法,但我始終冇辦法用得到。」
被投訴的醫療公司回覆,賴先生購買的輪椅,鋁合金只是支架上其中一種材料,而非全鋁製車架;輪椅重17千克,但一般會有1-2千克的誤差,須視乎配件的裝配組合而定。
海關表示,根據《商品說明條例》規定,任何人在營商過程中管有或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入獄5年。
商品說明指以任何方式顯示貨品的任何事項,如貨品的數量(包括重量)、大小、規格及性能等。海關呼籲消費者購買時應仔細查看貨品的資料,以免受騙,如有查詢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6182。
衞生署表示除含有藥劑製品或放射性物質的醫療儀器外,香港目前並無特定法例規管醫療儀器進口、銷售及使用;現行法例也沒有「醫療儀器」的定義。政府正計劃制訂相關法例規管醫療儀器,將參考國際組織如世界衞生組織及全球協調醫療儀器規管專責小組等指引和建議。
衞生署《選購和使用醫療儀器應注意什麼》網址: http://www.mdco.gov.hk/tc_chi/emp/emp_gp/files/md.pdf
檔案編號:0629008

專業意見:應先諮詢治療師

優質治療及教育中心職業治療師張家龍批評,坊間醫療公司越開越多,惟良莠不齊,現時又冇法例規管輪椅或電動輪椅等醫療用品的銷售或安全問題,對病人保障不足。張建議病人如有需要購買輪椅,應先諮詢職業治療師的意見或作出評估,選擇適合其使用的輪椅。張表示:「好似小兒麻痹症患者本身嘅能力弱,手腳控制唔好,仲要托起架輪椅,梗係好辛苦。醫療公司職員冇專業知識,對架車嘅安全性同病人嘅特性冇認識,唔適宜畀任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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