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巴勒莫的「驕傲」tee恤在他們地頭周圍行,我一點也不認為自己在宣揚同性戀——撞口撞面的社會主流份子,絲毫不察覺pride這個英文字已經遭基族騎劫,佔為己有之後僭建了另一層意義,成為同志周年遊行的代號。最初是gayparade,約莫九十年代演變成gaypride,在北歐大城市幾乎人所共識,巴黎便沿用至今。省掉上半截那可能引起不安的形容詞,當然並非響應環保,而是迴避正面刺激公眾的接收器,對整件事的存在不啻徹頭徹尾的反諷。之所以成群結隊上街,就是要公告天下「異類」以祠堂蔑視的性取向為榮呀,縮頭烏龜一樣剩下模稜兩可的殼,還驕什麼屁傲嘛?
自從李安帶領爬山隊伍攀登每個人心裏都有的那一座,「斷背」一夜之間取代了「搞基」,功用說到底如出一轍。玫瑰換了名字,刺就消失得無影無蹤,先前擔心被唐突的佳人個個如釋重負,樂得多一款潮流配件裝飾頭面。我對鬼鬼祟祟的行徑素來恨之入骨,像當年港產男男睇肉雜誌《雄風》,廣告以「怕尷尬,上樓買」作大標題,除了破口大罵編輯助長不良衣櫃風氣,巴不得指着連在便利店買本鹹濕期刊也冇膽的乸型吆喝:怕尷尬,學乜人買?凡在報攤採購,報販無一例外以一種家醜不外揚的姿態,快手快腳把封面印着露點哥哥仔的印刷品塞進膠袋。又不是做賊,何必如此窩囊?次次我付了錢,都謝絕他們無條件包庇的好意,光明磊落拿在手上施施然離開。年初聽聞該雜誌復刊,不記得銘感提供眼睛冰淇淋之恩,單單想起謀殺驕傲的小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