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前被內地傳媒指仍繼續使用舊有產品批號的霸王集團(1338),據內地《每日經濟新聞》引述霸王提供的傳真文件顯示,霸王防脫洗髮液生產批號的審批結論乃經審核,該產品符合《化妝品衞生監督條例》有關規定,已予批准。
不過,消息對股價並未構成支持,霸王昨再跌1.44%或0.07元,至4.8元收市。霸王公關部經理楊政書表示,霸王防脫洗髮液與麗濤防脫洗髮液成份相同,是同一產品;更指批號可以續期,產品名稱亦可變更,有效期已延至明年9月18日。
對於為何出現「一個批號兩個名字」,楊政書解釋,霸王防脫洗髮水是該產品最早的名稱,後來認為該名字「可能有些霸道」,故改為麗濤霸王防脫洗髮水,而最後又改回霸王防脫洗髮水。但他並無就產品標榜的功效及成份作詳細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