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果欠債案或請人大釋法

剛果欠債案或請人大釋法

【本報訊】回歸後多次人大釋法,震撼本港社會。終審法院首位首席法官李國能離任在即,其接班人馬道立勢將再面對這敏感議題。非洲剛果民主共和國欠債八億元,遭債主來港興訟追究。剛果政府認為本港法院無權審理本案,但在上訴庭敗訴。剛果政府要求終審法院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已獲安排在上訴時一併處理,屆時終院將決定是否要首次主動提請人大釋法。
剛果政府認為,身為主權國享絕對豁免權(absolutestateimmunity),本港法院無權審理其債主的申索,故要求終院按《基本法》第158條,就《基本法》第8條、第13條及第19條,提請人大釋法。終院署理司法常務官鄺卓宏日前在指示聆訊中,決定將剛果政府的申請,與上訴一併處理,明年3月21日開審。
《基本法》第158條關乎終院將案件提請人大釋法的權力;第8條涉及回歸後原有法律得以保留;第13條涉及中央政府負責管理與本港有關的外交事務;第19條則指特區政府雖享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但法院對國防及外交並無管轄權。
事緣剛果政府於八十年代與一家歐洲公司簽約,興建水力發電設施及高壓電纜,但未能付款。該歐洲公司仲裁勝訴,後將賠款轉讓予紐約公司FGHemisphereAssociatesLLC(下稱FG)。

欠債約8億港元

FG發現,剛果政府向國企中國中鐵(香港)有限公司出售採礦權,可獲厚利,08年入稟本港高等法院,要求執行仲裁判決及禁制中國中鐵及旗下公司轉移資產,而當時剛果政府累積欠債達1.02億美元(折約7.9億港元)。
同年底,高院接納剛果政府有主權國絕對豁免權,指本港法院無權審理本案,今年2月上訴庭以2對1推翻原判。
本港回歸以來曾發生三次人大釋法,分別於99、04及05年。首次是特區政府提請人大,就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問題釋法;隨後兩次均是人大主動提出,分別涉及特首及立法會選舉辦法、補選特首任期,終院從未主動提請人大釋法。
案件編號:FACV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