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醫生兩年前在大圍的醫務所,替一名大腿內側「生蛇」的少婦診症時,涉嫌要她脫褲檢查,以手指插陰部,及偷拍四張私處照片,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控方傳召專家證人指出醫生的專業操守,若需要替病人拍照,必須徵詢病人並取得同意,替病人身體檢查時要有第三者在場。
香港大學醫學院臨床助理教授盧宛聰醫生以控方專家證人作供表示,在一般情況下,醫生若需要替病人拍照,應先徵詢病人,講解清楚,取得病人同意才可。至於拍照亦非檢查該類「生蛇」病症的單一做法,若患處出現紅腫,亦不應以手接觸患處。
任何動作須逐一記錄
她又說,根據醫生專業操守,醫生替病人檢查身體時,每一項檢查動作或發現到任何病徵及結果,應該逐一寫在病人的醫療紀錄。但從被告替女事主撰寫的醫療報告中,未見詳細列出。
被告執業醫生湯勇文(30歲),被指於08年7月13日在大圍醫務所非禮一名女子。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STCC59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