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狗後腿連掟四次保安虐畜罪成判監兩月

捉狗後腿連掟四次
保安虐畜罪成判監兩月

【本報訊】男保安員深夜放狗時,捉住其寵物芝娃娃犬的後腿,狠狠擲向公園遊樂設施及石屎花槽至少四次,遭街坊目擊揭發。保安員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虐畜罪成,判監兩個月。裁判官沈小民認為受虐芝娃娃沒重傷只屬幸運,直斥被告行為如懦夫,下令將犬隻交愛護動物協會安排領養。
辯方求情指,52歲被告鄭會和本性善良,對家中兩頭愛犬寵愛有加,犯案只屬一時錯誤。被告同居女友患上舌癌已割除舌頭,由被告照顧,希望輕判。

街坊聞狗悲鳴報警

案發今年3月25日凌晨,一名黃大仙上邨男住客,在9樓家中聽到悽厲慘叫,他發現被告在樓下普善樓對開遊樂場內帶着兩隻小狗,捉住其中一隻白色芝娃娃後腿,至少四次擲向遊樂設施及石屎花槽。其間兩次砰砰作響,小狗悲鳴。男住客報警拘捕被告。獸醫檢驗,證實受害犬隻無內外傷,但後腿乏力。
被告辯稱目擊證人認錯人,供詞誇張;證人聲稱受害犬隻是白色,警員卻指是淺啡色,證供有出入。裁判官則指被告攜兩頭犬上街,外貌與證人形容相近,認為絕非巧合。
案件編號:KTCC29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