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女文員聲稱誤信舊同事急要錢,偷公司逾405萬元。好老闆揭發竊案後以德報怨,讓她打一世工還債,令她獲輕判。事隔四年,潛逃舊同事終落網。原來女文員並無履行承諾打工還債,而舊同事昨認罪後透露已將錢花光。好老闆昨對女被告落網感欣慰,直斥「呢個人好壞,應該受到懲罰」。
女被告郭惠玲(46歲)昨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及無按法院指定歸押共三罪,她一度低頭落淚,還柙至下月3日判刑。
案情指,棄影投商的前藝員吳仕德案發時經營德海貿易公司,從事成衣生意。他先後聘郭惠玲任經理及陳秀芳(現年30歲)任會計文員。吳信任陳,平日會將已簽名的支票交陳作業務之用。吳於02年底發現賬目有問題,至05年他收到陳的自首信後報案,揭發約100張支票有405萬元存入郭的戶口。
代偷錢女子未守諾還債
郭06年到區院應訊後棄保潛逃。陳認罪後堅稱會替吳打一世工還債,又稱為幫郭籌錢給丈夫打官司才犯案。吳信陳受郭所騙,替陳致函求情,陳終獲輕判監20個月。
辯方求情稱,被告靠綜援度日,有情緒病,曾三度自殺,因送契爺入院求醫被捕。她說偷竊只為生活,已花光金錢,被暫委法官陳錦昌質疑怎能在三年間花掉逾400萬元,先取背景報告始判。
吳昨接受本報訪問說,陳入獄後便失去聯絡。對於陳無履行承諾,吳說:「除非我睇錯人,否則都唔應該後悔嘅!」他堅稱陳加入他公司時尚年輕,本質不壞。
案件編號:DCCC3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