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降低參選門檻讓市民有更多選擇 - 盧峯

蘋論:降低參選門檻讓市民有更多選擇 - 盧峯

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的決議案後,立法會開始討論如何落實決議案,如何落實本地立法。較早前民主黨及普選聯提出了一些建議,包括放寬五個變相直選議席的選舉經費上限,包括容許與區議會工作有實質聯繫但非現職區議員人士參選五個變相直選的區議會功能議席。只是,特區政府對有關開放讓非區議員參選的建議有保留,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認為開放區議會議席讓三百二十萬選民投票已經是很民主的安排,提名及參選權不應再放寬,該繼續由民選區議會行使。
特區政府也許是為了方便討價還價而在參選權方面企硬,但是稍稍開放參選資格,讓跟區議會工作有實質聯繫人士可以參選五個新增區議會議席既符合二○一二政改方案的精神,也不違反功能組別選舉過去多年來的運作原則,更可以鼓勵較多從事地區工作、服務的人士參選,特區政府及其他政黨實在沒有甚麼理由否決建議。
二○一二年政制是邁向二○一七、二○二○年雙普選的中途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準備階段。在這個時候,最重要是盡可能擴大參政參與空間,讓整個政制明確朝開放、普及的方向出發,讓整個政治架構朝雙普選的目標邁進。把五個新增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變成由三百二十萬選民投票產生的變相直選議席體現的正是這樣的精神,也能實質的提高市民在議會的話事權及代表性,削弱少數特權人士的影響力。不過,單單開放區議會的功能組別的投票權並不足夠。較理想的做法是在參選權方面也能盡量開放,一方面打破框框,降低參選門檻;另一方面則可以吸納現任區議員以外的不同背景人士參選,增加選民的選擇。
既然新方案已讓三百二十萬選民有多一票,怎麼不讓他們有更多選擇,讓他們可以更自由的運用新增的一票呢?
從原則上看,容許跟區議會工作有實質聯繫人士參選新增的五個區議會議席跟慣常做法也是一致的。過去二十多年來,功能組別選舉一直容許跟界別有實質聯繫的人參選。既然有這樣的慣例,五個新增區議會功能組別當然可以用上類似的規則,容許非現任區議員但跟區議會工作有實質聯繫的人參選。而且,即使進一步開放參選權,現職區議員在這些功能組別仍然有關鍵角色,他們仍然握有提名權,不會失去影響力,特區政府實在不需要過份憂慮。
另一方面,培育更多政治人才,參政人士也是二○一二政制方案的重要目標。若果參選權卡得太嚴、太死,向來在體制外抗爭的民間團體、社會團體固然會被拒諸門外,無法介入選舉過程或透過選舉活動進一步推廣理念;工商界人士、專業人士及長期參與地區工作人士也將失去重要的參政機會。結果是,五個新增區議會議席被主流政黨壟斷瓜分,不能為政壇帶來新面孔、新衝擊。
二○一二年的政制方案好不容易才在諸多限制、困難中邁出一小步,特區政府及各政黨好應該盡量走好這一步,盡量開拓更大的空間而不是再抱着僵化思維為政制設下無謂的規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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