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被旅警」可笑復可悲 - 葉子

香港「被旅警」可笑復可悲 - 葉子

近日最可笑亦最可悲的新聞,非「國家旅遊局發出赴港旅遊服務警示」莫屬。我們的祖國以特別的態度對待「特別行政區」,提示遊客「出行旅遊要簽訂合同、謹防購物陷阱,要理性消費、合理維權」。事緣一名香港女導遊向旅遊巴上的乘客「辱罵」,內容在各大新聞已見,不轉述。

旅遊警示竟如此輕率

在許多人嚴厲要求怎樣懲處該名導遊、怎樣挽救香港聲譽的時候,我只想反問一個問題,導遊的要求是過份,但旅遊警示就是如此輕率的發出嗎?這次事件,不就是一名導遊「要脅」、「強制」遊客消費購物嗎?為甚麼要大驚小怪?
為甚麼我認為是「不奇怪」,先說一個小故事。前年我到山東青島的嶗山旅遊,那裏是道教重鎮,設有太清宮等宗教場所,自不然有道士,亦歡迎遊客上香參拜,這本是好事。可是,當遊客上香後,卻「被要求」「奉獻」香油錢,做善事嘛,原也不壞,可是當你不願捐時,數名彪形大漢圍攏,把遊客拉到一角,事後如何,可到攜程旅行網等內地網站查證,少則兩百,多則數萬元,可以說,被「坑」的人多不勝數,這算不算是「要脅」、「強制」的捐獻?不但是嶗山,現在國內的寺廟都是「吃這門飯」,曾有新聞報道和尚因分配這些「香油錢」而大打出手,我等應理解為「國情」。
在嶗山上的小攤檔喝茶,店東一開始說喝茶不收費,吃東西才收費,但結賬時卻是收取茶費每位一百大元,還拉來了大黑狗一隻「助陣」,這時候,我們又算不算是被「要脅」、「強制」的消費?不付錢,後果又如何?這些人與香港惡導遊的行徑,本質一樣。
這些事,理論上我應該報警處理,但有用嗎?有次在揚州,手機懷疑被盜去,到派出所報案,那些人在吸煙玩啤牌,跟他們說了,他只說句「算了吧」。如此工作態度,可謂匪夷所思。
如果國家旅遊局要對香港發出旅遊服務警示,相信內地無數城市都要「被警示」、「不建議旅遊」了。按港府慣常說法,這是個別事件,但發出警示就等於說香港多數導遊都是如此惡劣了。這是一竹篙打一船人,我為那些默默貢獻的老實導遊感到不值。
面對大量新移民湧入,就要承受他們帶來的好與壞,這關乎市民的素養、品德,是人文的內在問題,不能「科學地」了解。有傳媒形容是次事件為「自己人打自己人」,思想上,對新移民仍有種排外心態,無他,內地同胞同樣以外國身份看待香港,辱罵「港英餘孽」、「看不起人的殖民主義者」之聲此起彼落,這反映了一個事實:中港融合論仍是不切實際的空想。

說明香港已體現國情

香港惡導遊之行徑,與我的所見所聞類比,說明香港已開始體現了「國情」:強制消費、「靠惡」、蠻不講理等等內地旅遊經常遇到的元素開始於本港出現,唯一慶幸的,是香港的法治系統仍運作正常,是次在港被「坑」的旅客得到一點補償,若在內地,還是那句:「算了吧。」

葉子
曾任專責中國旅遊線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