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因愛成恨激發瘋狂行為

特稿
因愛成恨激發瘋狂行為

「狂迷可能對心目中偶像嘅純情、玉女形象徹底摧毀,好唔甘心,所以咁做。佢除咗宣洩自己不滿,亦想令人知道偶像有幾衰,徹底破壞其聲譽,甚至事業。」本港犯罪心理學家黎定基懷疑涉案狂迷,擁有一種「不是愛,就是恨」的極端性格行為,本身沉迷偶像不能自拔,當發現「真相」後,認為被騙,因愛成恨做出報復行為,最嚴重情況是刺殺偶像,置對方於死地。
黎定基補充,女藝人歌手瘋魔萬千男士,個別女藝人會包裝成玉女,完美及神聖不可侵犯。但不利的緋聞隨時破壞女藝人在粉絲心目中女神形象,個別自我控制情緒能力較差的粉絲,可能無法接受其心目中女神背後的真面目。

約翰連儂遭狂迷轟斃

他指一般人可能轉投另一偶像懷抱,慢慢淡忘舊人。但部份粉絲佔有慾較強,可能做出傷害偶像的激烈行為。他們輕則惡意中傷,較具侵略性的會可能因愛成恨,做出毀滅前偶像的行徑,例如發佈貼有偶像照片淫碟。
狂迷傷害偶像事件,最轟動要數前披頭四樂隊(TheBeatles)成員約翰連儂(JohnLennon)被殺案。1980年12月8日,40歲的連儂在紐約寓所外,遭狂迷MarkDavidChapman連開4槍擊斃。Mark被捕控以二級謀殺罪,判終身監禁。
去年5月,日本性感女歌手倖田來未遭31歲男狂迷發出死亡短訊恐嚇,指她是「京都市背叛者」聲言要殺死她。警方最後將他拘捕,他供稱「殺死她(指倖田來未)之後,自己亦會死」。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