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收入榜GaGa壓娜姐U2吸10億成最賺錢音樂人

《福布斯》收入榜GaGa壓娜姐
U2吸10億成最賺錢音樂人

以往歌手單靠賣碟已發過豬頭,但踏入數碼年代已再沒有這支歌仔唱。財經雜誌《福布斯》昨日發表2010年最高收入音樂人排行榜,霸佔高位多屬上世紀已打響名堂之輩,他們最大特點就是靠開騷賺個盤滿缽滿,樂隊U2更力壓群雄奪冠,跟唯一打進十大的新鮮人LadyGaGa可謂各領風騷。

若查看《福布斯》的十大最高收入音樂人排名,會發現近來紅如JustinBieber和村姑蘇珊博伊爾(SusanBoyle)等皆榜上無名,反而資歷較深像愛爾蘭搖滾班霸U2和澳洲老牌搖滾樂隊AC/DC則分列冠亞,主要原因是音樂工業過去十年有着劇變──年輕人轉投合法或非法下載的數碼生活模式,令大碟銷量暴跌,惟獨只有親歷其境才能感受樂趣的演唱會受影響較少。

No.2
AC/DC
收入:8.86億
澳洲搖滾班霸AC/DC因被電影《鐵甲奇俠》翻用舊歌作配樂,令更多新世代認識。

No.3
Beyonce
收入:6.8億
Beyonce百足咁多爪,搞時裝代言護膚品又與老公Jay-Z開公司,為女歌手當中排名最高。

Beyonce得第三

這批有較高消費力的支持者大多是70甚至60後,因而促成雄霸80年代的U2和AC/DC收入甚豐,就連老牌Rock友BruceSpringsteen也成功躋身第四位。
U2過去一年在全球多個大型足球場開騷,售出130萬張門票,共錄得1.3億美元(約10.1億港元)收益,難怪食過翻尋味,Bono背傷初癒即急急在下月展開歐洲巡迴。AC/DC也憑收入極可觀的巡演,以1.14億美元(約8.86億港元)收入榮獲亞軍。
至於打入第三位的美國R&B天后BeyonceKnowles,早前在名人權力榜也排亞軍。她的丈夫Jay-Z同樣賺個盤滿缽滿,以6,300萬美元(約4.9億港元)位列第六名,HipHop界巨賈的地位,毋庸置疑。反而第五位的BritneySpears相對較少出騷,仍能大賺6,400萬美元(約4.97億港元),看來她的廣告叫價能力仍不容忽視。
現年24歲的LadyGaGa是唯一上榜新勢力,密密在全球巡迴演出加上多份廣告合約,令她賺得6,200萬美元(約4.8億港元),比其偶像麥當娜(Madona)還稍勝一籌。

No.4
BruceSpringsteen
收入:5.5億

No.5
BritneySpears
收入:4.97億

No.10
Coldplay
收入:3.7億

No.10
TheBlackEyedPeas
收入:3.7億

鄉謠界兩入榜

至於鄉謠界代表KennyChesney和TobyKeith,因音樂類型局限了僅得北美市場,憑江湖地位分列第九及第十,可算為鄉謠界爭一口氣。
英國搖滾勁旅Coldplay和美國HipHop人氣王TheBlackEyedPeas也同以4,800美元(約3.7億港元)打入十大,成績不過不失。

No.10
TobyKeith
收入:3.7億
註:所有收入折合為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