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紫金礦業(2899)污水滲漏事故越演越烈,繼縣政府之後,福建省政府亦介入事件,前晚召開常務會議,提出5條處理意見,要求紫金銅濕法選冶廠在未得到環保等相關部門認可前,不得恢復生產。又指紫金要對事件負責,必須依法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及對經濟損失作出賠償,若觸犯法律將即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紫金高層曾任縣官
除省政府介入外,內地有傳聞指導致今次事故原因,並非自然災害,而是有人為非法打通集滲觀察井與排洪洞,致使污水流入汀江。
《中國經營報》引述消息稱,紫金與選冶廠所在的上杭縣政府,有着千絲萬縷關係,上杭縣前副縣長鄭錦興06年辭職後,加入紫金出任監事,去年6月中旬辭職前獲董事長陳景河出讓100萬股,其後鄭氏重返官場,出任武平縣副縣長。紫金現任監事會主席林水清及監事林新喜曾任上杭縣縣委常委,兩人去年11月才加盟紫金。
商譽損害數年難恢復
面對外界連番指控,陳景河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訪問時指出,今次污水滲漏事件,對紫金損害最大的是品牌形象,相信有關損害不會於3至5年可以恢復。
他又說,環保部門並非對公司監管不嚴,現時更是盯得很緊。他又反駁指,鄭錦興出任監事及之前返回政府工作,均符合法律規定。至於有關股份的轉讓,陳景河說:「股份轉讓價格為每股約9元人民幣,現時這些股份不是已經虧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