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問:「你那伊朗的『石刑』,後事如何?」
至截稿為止,43歲的通姦罪成婦人阿什蒂亞尼雖被當局免了石刑,但未知是否逃過一死?
我並非反對石刑,我是反對犯了私奔、愛上異教徒、通姦等罪的男女,受此殘酷極刑。以「道德」審判,罪不致死。男歡女愛七情六慾,從前十惡不赦還浸豬籠,不過因着地域、風俗、時勢……轉變,社會日漸開放,又沒傷害人命,何須填命?
在新約聖經,耶穌曾向捉拿淫婦並進行石刑的法利賽人道:「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石刑不廢,為處決該死的罪犯。血債當然血償,人人都必須為其作為負責,也有因果報應。殺人填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謀殺又烹屍而吃的狂魔,向弱勢社群妓女孕婦下手的兇徒,衝入幼稚園斬死十多名小孩的惡漢……總之,殺人不止殺一人卻是嚴重傷害一家子的,都應石刑處死。
近日最希望逮之伏法的是冷血扑頭黨,尤其為了區區一千幾百,把無辜受害人後腦如玻璃樽般扑碎,若天有眼,他某日所「受」就是類似石刑扑頭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