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港70萬個公屋租戶9月起加租。房屋委員會今日宣佈,首次啟動租金可加可減機制,由於公屋租戶09年的家庭入息較07年上升約3%,因此按法例規定,相應調高全港公屋租戶的租金,平均每月加租數十元。不過,基於本港經濟前景仍未明朗,低階層生活尚未明顯改善,房委會今日考慮提供租金減免措施。
公屋可加可減機制07年中引入,每兩年檢討一次。房委會以07年的公屋家庭平均月入為基礎,比較07及09年的數據。以隨機抽樣方式,每月抽取2,000個租戶的資料,結果發現07年下半年開始出現金融海嘯,公屋家庭09年的平均月入仍多於07年的13,233元,增幅輕微,約為3%,故要相應加租。
今開會討論豁免措施
政府今年初曾表示,若租戶09年平均收入升至1.35萬元,就要加租約2%;若收入跌至1.3萬元,就會減租1.8%。如收入變動少於0.1%,當局就不會啟動機制,租金維持不變。以將軍澳彩明邨一個400多方呎、月租2,500元的單位為例,若加租2%,租戶每月便要多繳50元。
政府已通知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今晨召開特別會議,並罕有地由何文田房委會總部移至中環政府總部開會。運輸及房屋局及房屋署高層將親自出席,向小組委員解釋決定。由於本港經濟前景仍未明朗,低收入家庭負擔依然沉重,故房委會今日考慮提供租金豁免措施,以抵銷加租對公屋家庭的影響。至於採取甚麼措施,則由資助房屋小組委員討論才有決定。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承認,可加可減機制按法例啟動,不可以只減不加,房委會不執行也會違法。特首曾蔭權日前在立法會答問大會剛說過要推行紓緩措施,另一邊廂房委會卻要加租,的確令人覺得房委會與特首唱對台戲。王坤認為,政府過去三年都有向全港市民推出紓緩措施,包括公屋免租一個月,房委會可效法,主動推出半個月或一個月免租。
話你知
可加可減機制 兩年檢討一次
公屋租金機制07年重整,立法會6月通過法例,引入房委會租金可加可減機制,並限定租金不可超過入息中位數一成。當時,政府為新機制護航,一併向立法會提出減租及租金援助措施。同年8月,全港公屋租戶一律減租11.6%,每戶平均租金由1,480元減至1,310元。
根據修訂後的《房屋條例》,可加可減機制下,以公屋住戶入息指數變動釐定租金,每兩年檢討租金一次,並規定加幅須設定一成上限,減租幅度則不設下限。當時房委會又推出新租金援助機制,8月起與減租同期實施,個別租戶租金與入息比例若超過18.5%,便可申請減免25%租金,因此,約九成住戶的月租少於2,000元,七成的月租在1,500元以下。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