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滾軸溜冰玩家間中使用單車徑,惹來踏單車人士不滿。惟不見徑上有禁止滾軸溜冰的標誌,法例也沒列明禁止滾軸溜冰在單車徑活動,欲知實際限制。
運輸署表示,根據現行法例及法庭案例,踏着滾軸溜冰鞋走動的人士仍被視作「行人」,他們不是駕駛有輪的單車,故不應在單車徑上進行滾軸溜冰活動。
若市民在單車徑上進行滾軸溜冰運動,有可能觸犯《道路交通條例》或《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因疏忽地使用道路而危害其本人或他人安全,或不遵照交通標誌所顯示的規定,可被警方檢控及罰款500元或2,000元。檔案編號:051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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