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刑 - 李碧華

石 刑 - 李碧華

伊朗司法當局修改了一項「石刑」判決。一名43歲寡婦阿什蒂亞尼,○六年五月被控在丈夫死後,與男子通姦,翌年被判笞刑九十九藤。之後,當局重開案件,因該通姦罪判處石刑。事件引起全球關注,西方政界演藝界聯署施壓,促請推翻這野蠻、恐怖又驚駭的中世紀酷刑。伊朗因公憤而作策略上「讓步」,免石刑,但不代表逃過其他刑罰(例如問吊)。
何以國際社會譁然?讓我們了解一下:─
(一)致死方式是把男性腰以下部位,女性胸以下部位埋入沙中,群眾向受刑者扔石。
(二)必須選用不大不小的石塊鈍擊,令之不會馬上死去,受盡痛苦流血不止。
(三)施刑中,有女子被三次從坑中拖出來,檢查是否死亡─可見多次未斷氣得又重複再扔。
今日,阿富汗、伊朗、蘇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沙特阿拉伯、尼日利亞等仍執行石刑,婦女尤多。什麼滔天大罪?不外私奔、愛上異教徒、通姦─如果中國通姦要受石刑的話,整個大西北石礦場也不敷使用;打開港聞版娛樂版社會版,皆充斥通姦事件,富商巨賈二世祖名媛×姨太明星藝人……統統沙埋,維多利亞港也被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