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昨與中銀香港(2388)簽署《關於向台灣提供人民幣現鈔業務的清算協議》,人行授權目前人民幣唯一境外清算行中銀,利用本地清算平台,與許可的台灣商業銀行香港分行簽訂人民幣現鈔業務協議,從而向台灣當地金融機構提供人民幣現鈔供應與回流的安排。
業內人士說,台灣地區涉及的人民幣兌換及業務量龐大,非正式統計顯示,每月兌換額達數千萬至數億元人民幣,是次人行授權經本港平台,而非兩岸直通方式進行清算,不但令本港清算業務受惠,亦反映中央對本港人民幣離岸中心及優先清算平台的肯定。
金管局發言人說,是次安排進一步確立本港人民幣業務平台先行者的優勢,該局樂見其他地區的人民幣清算需求同樣通過香港渠道進行,惟目前未與其他地區有類似洽商。
利用本港清算平台
人行行長周小川及中行(3988)董事長肖鋼昨代表雙方簽訂向台提供人民幣現鈔清算協議,協議是根據去年《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基礎締結。現行通過區內滙豐及美國銀行,向經許可的台灣金融機構提供人民幣現鈔兌換安排,日後仍會繼續。
人行發言人表示,授權中銀提供服務,可從根本上解決台灣人民幣現鈔貨源不穩、殘舊鈔多及兌換成本高等問題;通過本港平台的清算模式,主要考慮中國仍實行資本賬戶管制,加上本港已建立完善人民幣清算及管理辦法。
未來台灣地區開辦人民幣存款、滙款或貿易結算等業務,發言人指須待雙方進一步協商。
目前在港開立分行的台資銀行約20間,據悉,協議簽訂後,經有關當局核准合規格參與兌換的銀行,料季內可正式開展服務。台灣個人每日兌換上限為等值2萬元人民幣的新台幣。
中文大學全球經濟及金融研究所傑出研究員任志剛表示,人行公佈利用香港人民幣清算行,為台灣地區提供現鈔清算服務,「沒有另起爐灶」,是當局對本港人民幣離岸市場「不分割支持」的最佳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