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買家僅憑地產代理提供的網上估價資料,作為議價標準,疑因代理犯錯提供另一單位的估價,以致以較高價錢成交,她簽署臨約後才發現,極感不值。有業內人士提醒,網上估價只能作參考,應直接聯絡銀行查詢,並應比較不同銀行估價及同類單位成交價,以評估樓盤的價值。
讀者林小姐稱,6月中她經中原地產代理物色單位,看中單位後代理在分行電腦透過恒生銀行網頁為單位估價,結果為262萬元,並列印予她參考。代理隨後聯絡業主,問明其意向放售價為278萬元。「我覺得高過估價咁多唔想買,點知代理話可以用270萬試價,估價相差嘅8萬蚊就當係買單位嘅靚裝修」。
促賠不果報警處理
林小姐簽署了臨約,最終業主同意以270萬成交。惟她返家後自行到恒生銀行、中國銀行及滙豐銀行網頁再為單位估價,發現分別為234萬元、204萬元及244萬元,再翻查代理提供的估價結果,才發現估值單位並非其購買的單位。她不滿代理提供錯誤資料,才令她以較高價值購買單位,故拒付佣金及要求賠償差額,惟不果,已報警及向地產代理監管局投訴。
中原集團董事(企業風險管理)郭家豪表示,當日代理於恒生銀行網頁進行估價後,列印並讀出有關內容,其間發現估價單位有誤,已即時重新為所購單位進行正確估價,續提供中銀及滙豐網上估價結果以作參考。林小姐是於得悉賣方之意向放售價、視察過物業室內狀況及清楚知悉估價比意向放售價低的情況下,仍決定購入該物業。該公司並曾聯絡多間銀行進行估價,發現均達260萬元或以上,估價並未對按揭申請構成影響。
本報於7月初到恒生、滙豐及中國銀行網頁進行估價,恒生的估值仍為234萬元,中銀與滙豐則分別為214萬元及253萬元。
只給銀行網上估價
林小姐得悉中原的回覆後反駁說:「如果當日代理話我知估價係234萬,我仲點會開270萬買個單位?而且簽臨約前,代理只畀咗一間銀行網上估價資料我。成交價咁高,最後好彩我搵相熟銀行先做到足夠按揭。」檔案編號:0617036
業內意見:網上估樓值不夠準
香港地產代理協會會長關樂平表示,網上估價系統只倚賴數據庫的資料評估,若客戶直接向銀行查詢單位估價,銀行一般會先聯絡測量行,問明當日成交情況,再提供估值予客人,「網上資料一定唔及人手咁新鮮,而且銀行畀得估價你,即係認同個價,之後申請按揭貸款就有根基」。
惟他強調估價只能參考,不宜作議價標準,「好多因素如實際呎數、景觀、室內裝修情況等,都會影響單位價值。單憑網上估價決定成交價好危險,可能會因估價唔準,搞到成交價過高,銀行評估還款能力不足,就做唔足按揭。」
地監局意見:宜多方取資料參考
地產代理監管局表示現正跟進林小姐的投訴,但不評論個別個案。該局指出,根據《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代理須確保提供給客戶關於物業價格、租金資料及比較數據,沒有對單位價值產生誤導;而代理就物業的陳述,包括估值,必須真確無誤,否則屬違反《操守守則》。倘證實違例,可被訓誡、譴責、罰款、在牌照上附加條件、暫時吊銷或撤銷牌照。
該局去年至今年6月,共接獲12宗有關估價的投訴。該局提醒消費者,不要單靠代理提供的估價資料作為議價的參考,宜自行從多種途徑搜集資料,例如向不同銀行估價、參考及比較同類單位的成交價,以及諮詢專業測量師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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