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就設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發出諮詢文件,建議成立一個在財政及運作上獨立於政府的保險業監管局,取代現時政府部門保險業監理處。保監局將統一處理有關保險產品及經紀的批核發牌和投訴,進行日常監察、調查及懲處違規行為。日後將從所有保單的保費中收取0.1%徵費,及向保險公司和經紀收取牌費,作為保監局經費來源。 記者:呂雪玲
保險業界人士表示,可能會將部份成本增加轉嫁消費者,但料不會出現保單大幅加價局面。是次諮詢為期3個月。
現時保險業界由3個規管機構執行自我規管工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期望,日後保監局直接發牌及監管保險中介人,可處理自我規管制度下的利益衝突問題,與國際規管做法看齊。
直接發牌監管免利益衝突
目前,在港經銀行分銷的保險產品佔市場逾30%,考慮到客戶群和銷售環境不同,方案建議銀行職員銷售保險產品仍由金管局規管銷售,但有關銀行僱員均須先獲得保監局發牌,才可在銀行提供保險服務;金管局亦須按保監局所訂準則行事。
10月完成諮詢冀3年後成立
保監局成立時會由政府提供一筆過5億元撥款,預算約需237名員工,每年經營成本約2.4億元,期望6年收回成本,故建議保監局收費結構,除原來每年收取保險公司定額牌照費外,亦會向保險中介人收取定額牌照費、向保險公司收取非定額牌照費,以及從市民的保單保費中收取0.1%市場徵費。
為減輕對市場影響,上述收費會分6年採取循序漸進方式收取,至目標收費水平。
待10月完成諮詢後,政府計劃明年就成立保監局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業界憂礙發展或轉嫁成本
政府發言人指出,若有關方案能於2012年獲立法會通過,保監局可能於2013年成立。將來業界要發行產品,須獲保監局批准;若推出有投資成份的保險產品,則仍由證監會審批。
立法會保險業代表議員陳健波同意設立統一監管保險業機構,但應由官方人士或保險界人士出任,則可再作討論。
他又關注保監局的收費,恐增加業界成本,及擔心政府過度監管窒礙業界發展。由於經營成本增加,他承認業界有可能將成本轉嫁保單持有人,惟相信只是輕微增幅,不會大幅將成本轉嫁消費者。
成立獨立保監局建議要點
.保監局直接發牌及監管保險中介人
.對受規管機構進行調查及施加監管罰則
.銷售保險產品銀行僱員由金管局規管,有關僱員須獲保監局發牌
.每年經營成本約2.4億元,建議從所有保單保費收取0.1%徵費
.擬明年就成立保監局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