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行業產能過剩問題未能完全解決,為進一步將鋼鐵行業生產規範化,工信部公佈《鋼鐵行業生產經營規範條件》,規定鋼企若於去年粗鋼產量不足100萬噸,均要進行整改。至於在整改後,仍達不到規範要求的企業,應逐步退出市場。
整改後仍未達標 須退出
根據工信部的要求,特鋼企業產量去年須達30萬噸以上,而且合金鋼比例則須超過60%(不含合金鋼比100%的高速鋼、工模具鋼等專業化企業),否則亦將納入整改行列;而對於不符合規範條件的企業,有關部門將不予核准或備案新項目,並且不予配置新的礦山資源和土地,不予新發放產品生產許可證,亦不予提供信貸支持。
除目前業內最具爭議的產能外,《規範條件》亦對鋼企在環保以及能耗方面加以規範,於污染物排放檢測和治理設施、能源管理體系,以及工藝裝備作出具體規定,以推進對鋼鐵行業的規範管理;而現有鋼鐵企業均須納入規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