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9歲地盤工人飲醉酒由兩名少女送回家,他要求留兩女過夜時被繼母阻止並發生爭執。警方接報到場,工人仍情緒激動,腳踢女警及一度搶警槍。他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襲警罪,企圖盜竊罪獲撤控。
以包致金姪女案望感化
辯方以終審庭法官包致金姪女三度襲警後仍有機會獲判感化為由,希望法庭先索取感化官報告,獲裁判官接納,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准保釋候判。
被告鄒浩賢(19歲),04年干犯普通襲擊罪,去年因藏毒被判入戒毒所,須接受監管一年。
案情指今年3月6日,被告到卡拉OK慶祝友人生日後飲得爛醉,由兩少女送返古洞麒麟村住所,被告讓兩女入房休息,卻遭繼母阻止及發生爭執,被告情緒激動,用玻璃樽扑打自己頭顱,繼母報警。三名警員接報到場時,被告用腳踢向女警右膝,一度搶去男警佩槍,終被制服及奪回佩槍。
案件編號:FLCC5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