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場貪污腐敗不斷,情形惡化,中共當局最近印發「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要求副處級以上官員及國企中層以上領導人,須申報個人財產。外界認為,這意味着醞釀已久的中共財產申報制度將有進展。
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規定共32條,列明要申報財產者,包括中共各級機關、人大、行政、政協、審判、檢察、民主黨派及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中的副處級以上官員,大型國企中層以上官員,中型國企領導班子成員。
包括配偶及子女投資
規定要求申報財產包括官員個人收入及房產投資;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投資持有有價證券、股票、期貨、基金、投資型保險等金融產品;官員的婚姻變化及配偶、子女移居國外情況、子女與港澳台居民通婚也要申報。
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