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就內地宏觀調控面臨「兩難」局面,世界經濟「二次探底」危險增大,中央有意提前出台鼓勵民營企業發展的配套細則,其中石化行業細則可望提前至最早本月底出台。
最快月底出台
《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即新36條)於5月13日公佈後,相關細則原訂最早8月才出台,《華夏時報》引述工信部官員稱,石化行業細則可望提前至最早本月底出台,其他行業將於8、9月密集出台。
工信部正與有關部門研究,修訂石化行業准入的新標準,商務部將向10多家民營石油公司發放原油進口牌照,但要求相關公司需全資或控股擁有20萬立方米以上原油油庫,同時還要和有一定煉油能力的買家簽訂長期協議。
工信部官員表示,新36條細則出台,為民間資本發展提供契機,並有助刺激中國經濟整體增長。為使民間資本進入部份壟斷行業,報道指國家對現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本金比例進行調整,降低城市軌道交通、煤炭、機場、港口、沿海及內河航運、鐵路、公路、商品住房、郵政、資訊產業及鉀肥等專案資本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