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通宵候召14天 只獲12天津貼懲教員斥署方剋扣工資

每月通宵候召14天 只獲12天津貼
懲教員斥署方剋扣工資

【本報訊】懲教署計算通宵候召(oncall)超時津貼一直備受職方詬病,批評署方剝削員工利益。有退休的懲教署員工投訴,該署剋扣其通宵候召津貼,稱在駐守石壁監獄收押室的4年間,長期在簡陋的指定營房「通宵候召」,平均每月14日,但署方將津貼金「封頂」,每月最多只簽發12日津貼,令他白白超時候命無補水,估計被剋扣數十萬元。記者:雷子樂 謝明明

前年退休的一級懲教助理梁先生向本報表示,他01年至05年,駐守石壁監獄俗稱「指模房」的收押室。由於一旦有犯人晚上要往醫院,必須經他核對指模等資料,所以其崗位一直要通宵候召,隨時由宿舍返監倉開工。

估計被剋扣數十萬

署方給予員工每日123元的津貼,但又規定每月不可發放多於12日的津貼金。不過,因人手及編更問題,梁先生的崗位平均每月通宵候召14日,但多做的日子卻不獲發放津貼,估計被剋扣數十萬元,懲教署赤裸裸地「短付工資」。
梁先生憶述,當年每返12日工才可連續放假兩日,一般打工仔放工可回家,但梁先生因要通宵候召,即使下了班,也要隔日才能歸家。他又指出,留守候召的宿舍設備相當簡陋,約200平方呎的房間放置6個床位,既無電視,亦無固網電話,「新年人人放假去拜年,我就要留喺入面『坐』」。
梁先生退休後曾向立法會議員劉江華求助,更一度考慮入稟討回公道,但他不合資格申請法援,估計即使成功追回津貼,亦未必足以支付龐大律師費。「如果政府出6個大狀,法庭判我要畀埋對方律師費,咁我破產都唔掂」,他只好將個案向傳媒披露,希望透過輿論討回公道。

署方承認津貼「封頂」

懲教署發言人回應稱,由於涉及職員的個人私隱資料,該署不評論個別個案,該署亦沒有接獲同類的追討個案。
但該署承認,懲教院所的部份人員需通宵候召,職員申請有關津貼每月不得多於12日。

興訟追補水 敗訴被索訟費

【本報訊】3,600名懲教署人員早年集體興訟,向政府追討20億元超時補水,結果敗訴收場,反被追收5,000萬元訟費及律師費,平均每人需支付1.4萬元。昨日繳款限期屆滿,尚有近千人仍未清還訟費及律師費。據悉,律師行考慮採取行動,向欠費的懲教署人員追討。
這3,600名懲教署人員99年集體入稟法院,追討20億元通宵候召超時津貼,案件一再上訴,至06年遭終審法院判敗訴,並需支付政府訟費,連同代表他們打官司的律師費用,共需支付5,000萬元。平均每人要付1.4萬元,當中約9,600元屬政府訟費連利息,另約4,400元屬律師費。

懷疑當年遭誤導

懲教事務職員協會初級組主席趙志強昨接受查詢時表示,據其了解,至昨日尚有900多人仍未支付兩筆費用,另300多人未清還律師費。至於早前有懲教人員向警方報案,懷疑當年遭該會人員誤導欺詐,令他們以為付500至1000元即可獲「包底打官司」。
律政司拒評事件,只表示一般而言,若須償付訟費的人士在到期後仍未繳交,律政司會按個別情況採取適當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