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揭醜行遭誣告 陳少文作供時爆料行賄案 售禁藥是健美壇陋習

辯稱揭醜行遭誣告 陳少文作供時爆料
行賄案 售禁藥是健美壇陋習

【本報訊】中國香港健美總會主席陳少文,涉嫌串謀06年多哈亞運會健美金牌得主陳潤韜與另兩名運動員行賄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陳少文自辯稱,頂證他的特赦證人前港隊教練何靈光、運動員林文勝及黃廣燊曾與他有過節。陳少文揭發三人向運動員兜售類固醇禁藥後,辭退何靈光會內的總教練職務,又與其餘兩人對質。辯方指被告遭誣告。 記者:陳詠詩

首被告陳少文(39歲)與次被告陳潤韜(43歲),被控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串謀詐騙及欺詐共五罪,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
陳少文辯稱04年有人向他通風報信,指香港健美總會教練兼港隊教練何靈光向運動員售類固醇,惟當時沒有運動員願意指證。其後亞洲健美總會獲台灣健美總會通知,指何出售禁藥予台灣運動員。總會遂於07年4月辭退何,但陳發現何在離職前,將總會的電腦程式抄寫到硬碟,他即時趕走何,兩人不歡而散。

「唔係食類固醇就大隻」

陳少文續指,另兩名特赦證人亞運健美銅牌得主林文勝及黃廣燊,均被他揭發售禁藥予運動員。法官李素蘭追問兩人何以向競爭對手出售類固醇。陳笑稱:「唔係食類固醇就會好似陳潤韜(意指身形大隻)。」他解釋出售禁藥可帶來不錯利潤,又可藉此收徒弟,他坦言這是遺留下來的陋習。
此外,陳潤韜、林文勝及黃廣燊05年韓國健美賽中,被驗出曾服禁藥,分別判罰停賽兩年及終身。陳少文於06年向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蔡保羅求情,蔡其後指會方經研究,改罰停賽一年及所屬總會就每名運動員罰款4,000美元。陳少文曾收過林24,000元與黃的4,000元作罰款。
案件編號:DCCC930、14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