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諜小說家 - 陶傑

間諜小說家 - 陶傑

俄國間諜橫行英美,像間諜小說。
小說與現實哪一樣更離奇,要看小說家是誰。英國當世多間諜小說家,其中一個叫福賽斯(FForsyth)。
寫間諜小說,不可只想像,要有生活經驗。占士邦的原作者伊安法蘭明,曾任職海軍情報局,很多人都知道了。福賽斯當過皇家空軍,再進路透社和BBC當記者,奉派非洲尼日利亞,採訪尼日利亞內戰。
尼日利亞為什麼內戰?因為尼日利亞一九六○年脫離英國獨立之後,南方一個叫拜亞法拉的地區要獨立,政府派兵清剿。為什麼要獨立?因為尼日利亞北部多沙漠,居民多是阿拉伯裔的回教徒,南方則受殖民地教化,以基督徒為主。福賽斯到了尼日利亞,為BBC當外交記者,不久就給炒了魷魚,因為他的報道,狂熱地偏幫獨立勢力,失去「客觀公正」的所謂「新聞原則」,BBC說他報道的情節,有的還是揑造出來。
無疑,福賽斯的想像力太豐富,而且感情激越,是英文所謂「意見強烈的人」(Amanwithstrongopinions),而且不懂得隱藏。這樣人才,寫小說更好。BBC讓他失去了工作,英國卻得到了一位偉大的小說家,福賽斯的處女作《翟克的一天》,就是講北非的阿爾及利亞獨立,殃及法國總統戴高樂,國內右翼派人行刺總統,即刻改編電影,港譯《神探智擒職業殺手》。
身為記者,介入第三世界政變,是很英雄的事。英國許多牛津劍橋的精英,受到《沙漠梟雄》的感召,除了讀書成績好,精通拉丁文,擅飲紅酒,在金融城當跨國銀行的總裁之外,隻身潛入非洲,私自策動一場政變,更是畢生履歷的一大功業。這一點,對於沒多大見識的人,夏蟲不可語冰,只會瞠目結舌,認為是「帝國主義行徑」。
福賽斯的筆下,多怒從心上起惡向膽邊生的故事和人物,這才好看:聯想在英國的美軍基地引爆一顆小型核彈,把左派的工黨捧上台;美國總統因掠奪中東石油,在沙地阿拉伯扶植傀儡,兒子被綁架了;或者英國一個大亨,看中非洲的鈾礦,發動政變。全是所謂敏感題材。
「敏感」又怎樣?你想看,他就敢寫。當然,還要有一個言論自由的文明國家。福賽斯今年來書展,如果在香港見過太多平庸的臉孔,覺得厭倦,那麼像阿波羅太空船來此地展覽,快去看看這塊月球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