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鴨脷洲利東邨昨晨發生炸彈驚魂!一個貼有「炸彈勿動」字條的斜孭袋,遭人掛在其中一層走廊的消防水管上,保安員巡樓時發現報警。警方疏散該層樓20多名住客後,拆彈專家用拆彈機械人將可疑物品引爆,證實為「詐彈」。
現場為利東邨東昇樓23樓通往9至16號室的樓梯對開一個凹位走廊,大廈為Y型公屋,共有三條走廊,每條走廊有八個單位。昨晨11時許,51歲姓陳保安員巡邏至23樓時,發現上述凹位走廊消防喉轆旁的消防喉管,離地1.2米處掛着一個約10乘18厘米的黑色帆布斜孭袋,袋面有一張用紅筆寫着「炸彈勿動」的字條,於是報警。
疏散20多名住客
警員到場後,不敢貿然解下該可疑斜孭袋檢視,立即將23樓封鎖,疏散該層樓的20多名住客到地下安全地方,消防員奉召到場開喉戒備,以及通知警方爆炸品處理課拆彈專家到場。拆彈專家到場後,於中午12時許用拆彈機械人「獨眼龍」將可疑物品引爆,「砰」一聲巨響後,證實為「詐彈」,袋內並無任何可疑物品。探員事後撿走證物作進一步調查,相信是一宗惡作劇,正追查動機。
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28條,任何人士觸犯炸彈嚇詐行為的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罰15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