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政府修訂勢否決

最低工資政府修訂勢否決

【本報訊】立法會下周三恢復二讀審議《最低工資條例草案》,雖然政府自行提出修訂,列明最低工資最少每兩年檢討一次,不過,立法會勞工界議員拒絕收貨,自行提出每年檢討一次的修訂。有勞工界議員有信心,他們提出每年檢討最低工資修訂,很大機會得到功能及直選過半數議員支持,呼籲否決政府提出的保守修訂。
立法會暑期休會前將審議《最低工資條例草案》,政府主動提出多項修正案,包括在法例列明最低工資最少每兩年檢討一次,對於薪酬達指定金額的員工,僱主也毋須付出大量資源記錄員工總工作時數等。

工會不滿兩年檢討一次

雖然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有信心法案順利通過,不過立會勞工界議員,對政府只答應最少每兩年檢討一次仍感不滿。李卓人及工聯會均提出修訂,要求每年檢討一次最低工資。勞聯李鳳英擔心,若他們否決政府每兩年至少檢討最低工資水平修訂後,由勞工界提出每年檢討最低工資水平修訂也未能夠票通過,將會令方案打回原形,即政府不用承諾何時作出檢討,所以對此有強烈保留,未決定就草案的投票取向。
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表示,早前在草案審議委員會上,各黨派代表一致通過動議,支持每年檢討一次最低工資,所以他有信心有關修訂,會得到功能及直選過半議員支持,希望勞工界議員放心否決政府的保守修訂。
工聯會王國興稱,工聯會已決定否決政府修訂,認為即使議員修訂同遭否決,政府在強大社會壓力下,在草案推出後應會作出檢討,「否則啲工人日日上街遊行抗議都似」。

七項政府動議修正案

1.列明最低工資至少每兩年檢討一次
2.政府會盡快安排發表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報告
3.豁免僱主記錄高薪員工的總工作時數
4.刪去用膳時間不計入工作時數的條文
5.清楚說明計算法定最低工資的佣金
6.擴大實習學員豁免範圍至修讀非本地全日制學士或以上程度的本地居民
7.容許殘疾僱員繼續接受原本合約的薪酬水平
資料來源:勞工及福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