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驅鬼案兩區議員:未聞被告識驅魔

性交驅鬼案
兩區議員:未聞被告識驅魔

【本報訊】「驅魔人」涉騙女文員性交案在區域法院續審。女文員的契媽與其男友驅魔人先後自辯後,昨日由兩名屯門區議員蔣月蘭及嚴天生接力,出庭替男被告任品格證人。兩名議員均指熟悉音響器材運作的男被告,熱心參與社會服務,為人細心謹慎,從無聽過他向別人提及在佛堂工作,他亦未曾講過會驅魔及捉鬼。

讚被告熱心公益

民主黨區議員蔣月蘭稱,她自85年因參與社區活動認識次被告盧福義(64歲),盧專長調校音響器材,常為邨內居民活動及嘉年華等做義工。她形容盧為人實幹不華,人緣不錯,相識二十年,兩人時有茶敍,卻從無聽過盧在佛堂工作。惟她與民協區議員嚴天生均異口同聲指,不清楚盧的私人生活。
蔣月蘭與嚴天生離庭時被邀合照,兩人卻以民主黨與民協成員不能合照為理由拒絕。盧福義被控兩項虛假藉口促致非法性交罪,首被告黃美燕(48歲)則被控兩項協助及教唆罪名。控方指兩人於去年10月4日及6日,先後向女事主X訛稱可藉性交驅鬼胎,兼可消滅X住所附近的鬼魂,藉此促致X作出非法性交。控辯雙方已舉證完畢,案件押後至本月19日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