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團又當殃遊港拒購物遭棄機場

內地團又當殃
遊港拒購物遭棄機場

【本報訊】繼湖南遊客早前來港疑遭假導遊強迫購物而激死後,上周再有一個來自河南洛陽的內地團被迫在港購物,導遊要求不購物者繳付2,000元才「放行」,其中四名遊客堅拒購物,旅行社竟取消四人機票,將他們遺棄在廣州白雲機場,更威脅稱本港入境處將拒絕眾人再次入境。香港旅遊業議會未收到有關投訴,但會去信河南旅遊局了解事件。 記者:王家文

一行約20人的內地團上月30日從鄭州出發,預計停留港澳五天,之後遊覽廣州,團費連同導遊費僅人民幣1,320元,但部份被旅行社評為消費力不高的旅客,則需多付數百元團費。
綜合內地傳媒報道,該團本月1日抵港,隨即被送往荃灣一間免稅店購物。團友張小姐稱,他們事先跟導遊講明不能強迫購物,但來港後導遊則反諷稱:「你們想想,報千多元的團連機票都不夠,更不用說到香港吃啊住啊。」
該導遊又說,不購物的遊客需即場繳付2,000元,才可買回「自由活動」。連同張小姐在內的四名遊客當場拒絕,翌日早上自行離團,並到深圳住了三日。直至本月6日,他們按原先的行程到白雲機場辦登機證時,才知悉機票被取消。四人隨即在當地報警,並聯絡該旅行社一名張姓經理,該經理稱聲不會接受其投訴,亦不會安排機票給四人。

遊客稱接恐嚇短訊

張小姐稱,早前該張經理曾發給她一段恐嚇手機短訊,並轉發給記者:「您好,現因您的擅自離團,給我方造成諸多不便及經濟損失,需補收損失及違約金2,000元/人;請本日12點前聯繫報名旅行社,逾期我方將取消您的回程機票。此外,我方將向香港入境處提交拒絕您再次訪港的申請。以上後果均由您承擔,請三思!」
四人決定自行從廣州到武漢,再轉乘火車返回鄭州。張小姐表示,旅遊合同上沒列明必須購物,他們會向旅行社追討所有損失,包括住宿費、用膳費和交通費等。涉事的鄭州中青旅張經理承認曾發出有關短訊,並指四人沒按行程補交2,000元,由於他們單方面解約,故把回程機票取消了。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未收到有關投訴。他稱,報道的疑點甚多,包括未列出在港接待的旅行社,以及旅行團行程交代不清,但議會將跟進並去信河南旅遊局了解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