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王獄中親筆懺悔葉繼歡:我錯了

賊王獄中親筆懺悔
葉繼歡:我錯了

【本報訊】由手持AK47行劫的「賊王」,變成半身癱瘓的重犯,葉繼歡近日透過基督教團體的刊物,親筆撰文懺悔當年的所作所為,說「我以往做過的錯事,當然感到後悔」。04年信主受洗的他又謂,《聖經》是他有生以來看過最厚的書;沒有自由,沒有健康,沒有家人,讓他悟出金錢不能買快樂的道理,又期望時間可洗去他的罪疚。
影音使團出版的新一期《天使心》以葉繼歡為封面故事,標題是「賊王葉繼歡親筆真情剖白:『我好後悔』」,並刊登葉上月5日回覆該刊的五頁親筆信。快50歲的葉繼歡說他17歲偷渡來港,希望搵錢改善家人生活,但只有小三學歷的他備受歧視,開始「撈偏門」。
他表示以前覺得錢很重要,「有邊個人唔鍾意錢吖,所以當時我確實係需要金錢,才犯下轟動一時之嚴重罪行。」信主後,他認清「從正途方向搵錢,千萬不可走捷徑歪路……一旦失去親情或失去至愛的親人時,就會後悔莫及,我就是最好的例子(半身癱瘓)。」

半身癱瘓的葉繼歡懺悔當年的惡行。 資料圖片

葉繼歡曾被列為頭號通緝犯。

諉過「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不過,他堅持「我雖然有做過壞事,但冇殺人,比起一啲綁架撕票的綁匪,那些人才真正令人感到可怕。」他否認自我開脫,但又諉過「人在江湖,身不由己」。2000年他開始聽牧師「講耶穌」和讀《聖經》,04年受洗,更戒掉30多年的煙癮。
80年代初開始犯案的葉繼歡85年第一次落網,但服刑期間詐病成功逃脫,91年持AK47連環打劫金行,與警駁火,傷及無辜,被列為頭號通緝犯。96年他偷渡回港,在西環上岸時遇到警員,中槍被捕,同時因受傷導致下半身癱瘓,翌年被判入獄41年零3個月,但聲稱「被差佬屈」,不斷尋求翻案減刑。近年在獄中結婚、信主,表示認錯,但去年他又用原子筆襲擊懲教人員,加監半年。
在赤柱監獄服刑的葉繼歡很懂得透過傳媒,投訴獄中待遇及講述近況,本報記者曾接過他來函,要求見面申訴。近年,他在獄中結婚,受洗,又曾為由藝人變身律師的翁靜晶新書寫序,表達信主後為所作所為懺悔。對於長期囚禁的犯人認錯懺悔,是否有助日後減刑,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由專家組成,他們考慮的主要是犯人客觀外在的行為轉變,而且會觀察一段很長的時間,不會只考慮一時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