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婦人不滿8歲女兒弄壞風扇按鈕,盛怒下先用衣架責打女兒,繼而脫光其衣服,將全身赤裸的女兒推出街外,以示懲罰。早前承認虐兒罪的婦人,昨日獲得丈夫寫信代為求情。丈夫表示自己亦要負責,他曾懷疑妻子有婚外情,令家庭關係變差,願接受輔導。裁判官施萬德考慮被告是真誠管教女兒,已有悔意,遂判她感化一年,並要接受輔導,更告誡被告不要再體罰女兒,否則會判監。
夫曾疑妻有外遇
現年35歲的被告姓黃,任職美容師,昨日獨自到屯門裁判法院,呈上丈夫撰寫信件後,嗚咽地求情:「畀次機會,會改過,下次唔會,想自己湊返個女!」
被告丈夫的求情信指,他與妻98年結婚,01年誕下女兒。他念書至中三,教育程度有限,故不懂教女。他並自責,曾於去年懷疑妻子有婚外情,令到家庭不和,女兒因此學業轉差,變得不尊敬長者。他詢問女兒以了解事件,得知當日妻子帶女兒上學時,女兒頑皮導致妻子犯案。而女兒現懂得發生何事,並已原諒母親。妻子承諾不會再傷害女兒,他很珍惜這個家庭,求法庭輕判。
社署發言人表示,社工已為被告及受害女童輔導,社署會跟進此家庭提供福利,並會召開多個專案會議。女童已回家居住。
途人買衣給女童
案發於今年6月18日,女童於早上8時許,全身赤裸在屯門大興商場附近街道徘徊。一名男途人見狀,買衣讓她蔽體及報警。警方到場調查,女童表示在家中弄爛風扇按鈕,遭母責打及脫去衣服,強推出街,拋下不顧。警方登門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TMCC2075/10